单位名称(科室)
地址:岳阳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电话:8878222
事项名称
港澳台解除收养登记
简要办事程序
无
申报材料
1、港澳台居民户口簿和身份证;
2、收养登记证;
3、解除收养关系的书面协议一式三份(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
审批条件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接触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接触的除外,样子女年满10周岁以上的,要征得本人同意。
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
(二)《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
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收费说明
解除收养关系登记费(每件)100元
收费依据
国家物价局、财政部价费字[1992]349号
关键词
民政 解除 收养 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