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区民政局立足区情实际,由“管理”到“服务”;由“稳控”到“疏导”;由“为民作主”到“请民作主”,有所为、有所不为,通过一系列“阳光行动”,以务实的作风、有力的举措、出色的作为,不断引领社会管理创新。
一、把握政策导向,做落实民利的践行者。2008年以来,区民政局因势利导,顺势而为,创造性地开展了“知民情、解民难、促和谐”民政阳光行动,将工作作风在一线亮相,接受群众检验。凝聚共识形成合力。阳光行动实施七年来,取得了良好效果,得到了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点赞。特别是今年来,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民政工作,将民政阳光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首次以两办名义下发《关于开展民政“阳光行动”的通知》,并将工作情况纳入年终小康综合绩效考核范畴。细化方案周密部署。春节刚过,区民政局便迅速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研究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严明干部纪律;加强与乡镇、村(居)的上下联动;活动启动后多次碰头会商,跟踪进度,督察作风。低保阳光听证是阳光行动主题活动的重要内容,为确保低保听证活动的平稳推进,进一步加大对象名册公示力度,充分与镇村干部协调沟通,认真做好各项筹备工作,把听证全过程置于阳光之下,接受群众监督。明确责任完善机制。以贯彻落实新的《社会救助暂行办法》为契机,进一步明确乡镇承担城乡低保审核的主体责任。7个乡镇“一把手”高度重视,主动担责,做到带头参与、带头部署,形成区、乡、村三级联动格局,建立区民政现场政策把关、镇纪检现场监督、镇司法现场调解的工作机制。
二、顺应群众期待,做保障民生的先行者。区民政局在实施阳光行动中,做到了民生问题在一线解决,干部作风在一线转变,工作成效在一线检验。规范低保管理。对现有4883名农村低保、2743名城市低保对象全部重新洗牌,农村低保新增282人,清退453人,城市低保新增163人,清退178人。进一步完善了应保尽保、应退尽退的动态管理机制,在全区上下形成了“吃低保不找民政靠听证”的共识。澄清工作底数。通过阳光行动,有序澄清工作服务对象的底数,掌握第一手真实准确数据,建立更新各类工作台帐,为民政资金的科学发放提供真实依据。如,今年共核减散居五保对象10人;核减优抚对象6人;核减孤残儿童5人;新增90岁以上老人14人,核减17人;新增65周岁以上失能对象10人,核减12人。宣传民政政策。在活动过程中,做到干部走到哪里,政策宣讲就到哪里,干部既宣讲政策,又充分听取群众诉求。该局还通过电视台、手机报、网站等媒体,做到政策宣传全覆盖,在每个村(居)都设立社会救助专栏,公示工作对象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探索社会治理,做创新管理的引领者。区民政局紧扣“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工作方法,不断创新社会管理。推行自治管理。以服务群体为依托,遴选了一批基层一线代表,组织搭建了沟通平台,以例会的形式实行自治管理。如用阳光听证实现城乡低保的动态管理;利用优抚例会和约谈机制,管好了近3万名涉军、涉残、涉弱工作对象,创造了云溪优抚对象连续七年来越级上访“零记录”,其《信、疏、议三字决》得到了国家信访局的推介。规范资金发放。做到局财务“零现金”支付,所有惠民资金均纳入区财政信息平台“一卡通”打卡发放。出台《云溪区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办法》,对临时救助对象实行区乡两级联合审批,打卡发放,改变临时救助工作过来乡镇撂担子、责任压民政的现状。有效化解矛盾。全面深入走访服务对象,了解实情,共走访群众1.8万人次,现场办公37次,发放食用油、大米、棉被等生活物质近3万元。针对极少数没有通过听证的困难群众,加大政策宣传解释力度,同时酌情进行救助,真正把矛盾有效化解在基层。
四、践行“三严三实”,做作风转变的示范者。民政工作职能范围宽,服务困难特殊群众,是德政工程、良心工程,工作在为民服务的第一线,尤其要带头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区民政局实行“开门迎访、集中下访、干部家访”的三访制,锤炼提升民政干部群众工作能力。在走访基层时要求自带车辆、自备餐费,以最优良的作风、最朴实的情感、最通俗的语言,真正做到与群众面对面、心贴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