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财综〔2021〕18号)、《民政部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办法》(民办发〔2019〕34号)、《民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民办函〔2019〕79号)及《岳阳市市本级彩票公益金支持福利事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2年度我市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我市共收到中央彩票公益金1690万元、省级彩票公益金1178万元。此外,市本级及所辖区分成福彩公益金1141.72万元。我局严格遵循福利彩票“扶老、助残、救孤、济困”的发行宗旨,按照“因素分配、项目评审、公开透明、注重绩效”的分配原则,重点支持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优先支持老年福利类项目,同时惠及儿童福利项目和社会公益类项目,如殡葬服务设施建设以及乡村振兴建设、社工站建设等其他社会公益类项目。
二、中央彩票公益金1690万元使用情况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1000万元,用于养老机构建设、特困人员供养机构建设、街道综合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养老服务人员培训及养老机构消防改造。
(二)儿童福利类项目117万元,用于孤儿助学、儿童福利机构设施设备配置、儿童福利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三)残疾人福利项目143万元,用于精神障碍社区康复和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项目。
(四)社会公益类项目(其他)430万元,用于殡葬基础设施设备建设更新改造和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
三、省级彩票公益金1178万元使用情况
(一)老年人福利类项目529万元,用于养老机构建设、养老服务人员培训、民营机构运营补贴。
(二)社会公益类项目418万元,用于:
1、乡镇社会工作站建设248万元。
2、三区计划20万元,按照民政部《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政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专项计划实施方案》(民发(2012)170号)文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支持“三区计划”。
3、婚俗改革试点40万元。
4、五化民政示范创建40万元。
5、全省基层治理创新实验50万元。
6、乡村振兴示范创建20万元。
(三)其他类项目231万元,为安排的彩票公益金超收分成。
四、市本级及所辖区分成福彩公益金1141.72万元使用情况
1、老年人福利类目630万元,其中养老服务能力建设
100万元、养老消防设施改造30万元、精神病医院改扩建500万元;
2、儿童福利类项目30万元,用于儿童福利机构购买服务。
3、残疾人福利类项目5万元,用于市德馨助残服务中心运营补贴。
3、社会公益类133.12万元:用于殡葬、乡村振兴、公益活动。
4、区级分成资金343.6万元。
特此公告。
岳阳市民政局
2023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