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民字〔2021〕22号B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八届人大六次会议第103号建议的
答 复
李际红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曹峰水库饮用水源保护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对您所提的建议,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指派基政区划地名科负责承办相关事宜。一方面,我们及时与您电话联系,主动交换意见,汇报工作进展。另一方面,迅速收集整理相关政策依据和法律法规,积极与主办单位进行对接反馈相关信息。6月28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谭应兵同志带领基政区划地名科工作人员,会同云溪区民政局和临湘市民政局分管区划地名工作的副局长及区划地名股负责同志,一起到曹峰水库周边实地调研,并与临湘市提案办、打非办、环保局、长安街道人大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当面沟通,和您就曹峰水库上游部分行政区划调整问题交换了意见、提出了方案。
通过调研,我们了解到曹峰水库的主要问题为:曹峰水库的上游碎石场整治遗留问题以及生活污染问题。
解决方案为:
一、对于碎石场整治遗留问题
(一)鉴于涉沙涉矿碎石场在临湘市与云溪区交界处,占用两市区土地,且企业老板属云溪区居民,建议由临湘市政府与云溪区政府组建联合执法领导小组,互相配合处理涉沙涉矿碎石场遗留问题。
(二)建议由联合执法领导小组督促企业老板对堆积的碎石和尾渣进行限期清除。如若其不配合,再由联合执法领导小组牵头通过相关程序对堆放碎石和尾渣进行处置,处置收益用于此片土地的复绿复耕。
二、对于生活污染问题
(一)临湘市长安街道路口铺村曹家组现有34户组民居住,其中28户居住于曹峰水库上游,长安街道在2019年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为每户组民均配备了垃圾桶,并安排专职清运人员进行清运。曹冲组34户已有11户进行了厕所改造,街道厕改办将在2021年完成曹家组厕所改造工作。
(二)曹峰水库上游4家小养殖场养殖污染问题,已于2017年实施了退养拆除,并通过了中央环保督察验收。
目前,云溪区人民政府和临湘市人民政府已就曹峰水库的上游碎石场整治遗留问题以及生活污染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由临湘市相关职能部门配合云溪区进行整改。
因此,我们的结论为:曹峰水库上游部分行政区划无需进行行政区划调整。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民政局
2021年8月16日
承办负责人:任焱辉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刘克荣 0730-8878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