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民字〔2023〕1号A2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7号建议的
答 复
汤勇刚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农村公墓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农村公益性公墓设施建设管理是推进农村殡葬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2021年,我局制定了《岳阳市“十四五”殡葬事业发展行动方案》(岳民发〔2021〕36号),要求“十四五”期间在全市全面实现“一乡(镇)一农村公益性公墓”,农村公益性公墓确保可使用20年,并建有生态安葬设施。同时,以开展违建墓地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加大农村公益性墓地建设力度。目前,全市共规划建设130个农村公益性公墓(其中已建成87个,在建28个,规划15个),累计争取省级专项建设资金3700多万元,建设数量和争取资金数量均位列全省第一。
二、关于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选址、手续办理及后续管理等问题,《湖南省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办法》(湘民发〔2017〕39号)作出了明确规定,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公办公营、惠民便民、节地生态的原则,由乡镇人民政府选用荒山瘠地并提出方案,经发改、建设(规划)、国土资源、林业、环保等有关方面初审,报县级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批准。近年来,我们加大协调支持力度,做好做实项目申报工作,积极争取省民政厅专项建设资金,同时,协调发改、资规、林业、环保等部门,指导县市区做好优化审批程序和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的相关工作,为巩固违建墓地整治成效、建设美丽乡村增砖添瓦。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民政局
2023年5月11日
承办负责人:卿 漪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刘 勇 0730-8878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