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练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发挥民间团体优势,丰富群众文化生活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随着经济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群众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自发组织成立了各种文体类社会组织,为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发挥了重要作用。这类社会组织目前仍采取双重管理体制,民政部门负责登记,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
二、社会组织属非营利性机构,其主要特征就是非政府性和非营利性,要求政府财政拨付社会组织的工作经费与社会组织的基本属性相悖,但政府部门可采取购买服务、专项支持的方式对社会组织给予支持。
三、我市已建立社会组织评估机制,各类社会组织可参加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获得3A级以上的社会组织可优先享受政府购买服务。欢迎各类文体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评估。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民政局
2017年5月23日
承办负责人:任焱辉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艾日辉 0730-8878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