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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60号提案的答复
编稿时间: 2017-09-29 17:08 来源: 市民政局
 

陈平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利用“互联网+”发展智慧养老服务业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非常感谢您对我市老龄事业发展的关注和重视,您提出的这一提案非常符合我市老年人养老服务的需求,是我市为老服务的发展趋势,也是我们当前正在进行中的主要工作。

一、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有95.6万人,占总人口的16.9%,其中80岁以上老年人18.6万人,90岁以上老年人2.7万人,百岁老年人165人。我市信息化养老服务建设以省老龄办为主,省老龄办于2015年下发了《关于印发<湖南省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基本规范>的通知》(湘老龄办发〔2015〕10号)和《关于印发<湖南省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湘老龄办发〔2015〕13号)文件,截止到现在我市已建立11个信息平台,另6个正进行中。目前信息平台运营艰难,缺少运营经费,希望政府适当投入运营经费。

二、今后工作方向

1.争取出台我市加快居家养老服务发展的政策文件。文件明确规定:一是加快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按照“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的原则,通过政策引导、社会参与、市场推动等方式,引导民间资本平台运营、统一管理,利用3-5年时间,在全市90%以上的城市社区和60%以上的农村社区建立健全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依托的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在所有社区建成日间照料中心,通过政府为特殊困难家庭老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制度,引导其他居民低偿、有偿服务,促进养老服务产业发展。二是整合社会养老资源。本着政事分开、市场化运作的思路,实现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和居家养老信息平台融合发展。整合优化社会养老服务资源,大力培育和发展居家养老服务社会组织,逐步拓展服务项目和内容,构筑投资主体多元化、管理体制规范化、运行机制市场化、服务对象公众化、服务方式多样化、服务队伍专业化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新格局。

2.加大养老事业的投入和完善补贴支持政策。争取财政加大对养老事业的扶持力度。一是扶持社区养老服务发展。为加快中心城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养老服务站点建设,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参与社区养老服务业发展,经验收符合项目实施标准且运行满3个月的,根据项目规模和实际运行情况,给予中心城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出资方10-20万元的一次性建设补贴,具体由区民政局会同财政部门对每个项目情况进行验收后提出补助意见,报市民政和财政部门审核拨付。根据日间照料中心和养老服务站点提供的服务用房面积和规模,按每年3-4万元给予运营补贴。城市(区)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一次性建设补贴和运营补贴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各负担50%。其他各县(市区)参照上述标准执行,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解决。二是建立居家养老服务资金扶持制度。市中心城区和有条件的县市区两级财政设立居家养老服务专项经费,为居住在户籍地的3类老年人提供政府购买服务:一是年满70周岁的散居城镇“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二是年满60周岁且日常生活需要半护理或全护理的散居城镇“三无”老人和农村“五保”老人;三是80岁以上子女没有居住在城区或子女残疾无能力照料的低收入老年人。补贴标准定为每人每月200元,并随生活水平提高逐步提高补贴标准。由县级民政、财政部门根据其服务需求和调查评估结果,核定标准,下拨补贴,由当地日间照料中心和居家养老服务站点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服务。

3.大力推进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建设。争取市、县(市、区)政府加大养老信息服务投入,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保证各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的正常运营和改造升级,促进信息化养老发展。构建全市统一的居家养老服务信息平台主网和呼叫中心建设,各县市区要加快老年人信息数据库采集,建成覆盖全市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通过拨打服务热线或其他网约等方式对接老年人服务需求和各类居家养老服务供给,为老年人提供家政、康复、护理、心理咨询等及时上门、高效便捷的养老服务,逐步实现居家养老服务数字化。用5年时间,在中心城区90%以上的社区建立养老服务在内的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和站点,努力打造30分钟社区养老服务圈。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民政局     

2017年8月10日    

 

承办负责人:任焱辉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周伟祥  0730-8878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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