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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民字〔2022〕16号 对岳阳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120号提案的答复
编稿时间: 2022-09-26 16:28 来源: 市民政局
 

岳民字〔2022〕16号A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政协九届一次会议第120号提案的

答  复

肖清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亟待解决困境儿童救助工作方面几个重要问题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困境儿童是指未满18周岁,因家庭经济贫困、自身残疾、缺乏有效监护等原因,面临生存、发展和安全困境的儿童。主要包括孤儿、特困救助供养儿童、低保家庭儿童、残疾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需要临时救助的儿童。国务院,省政府分别下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发〔2016〕36号)、《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6〕26号)等文件。

针对困境儿童工作,我们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一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儿童福利工作,主要领导多次深入各县市区儿童福利机构调研座谈,看望慰问孤弃、留守、困境儿童,并作出专项指示,从政策、资金、人力上予以支持。市政府成立了岳阳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通知》、《岳阳市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等多个文件,为儿童福利工作提供强力保障。二是建好服务平台。加大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儿童之家等关爱阵地建设,在全市1842个村(社区)实现了儿童之家的全覆盖。扎实推进各县市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标准化建设。三是充实专业力量。切实抓好儿童福利工作队伍建设,全面提升业务水平,多次举办全市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未成年人保护专干培训班。目前,全市131个乡镇街道、1842个村(社区)均按要求配置了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并全面实行实名制登记管理。四是开展关爱活动。联合市妇联、团市委、公安、教育等部门发起了“童心同行·欢乐一家”关爱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活动,“童行中国·夏梦有我”、“益起童行”系列公益夏令营,“接送流浪孩子回家”“流浪孩子回校园”救助专项行动,切实保障儿童合法权益,把关爱保护儿童的职责落到实处。五是发动社会参与。积极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将儿童关爱保护服务纳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推进全社会共同参与关爱保护儿童体系建设,启动了“慈善+儿童关爱”“社工+儿童保护”等工作模式。六是积极积极出台政策。依据民发〔2019〕62号、民发〔2020〕125号、湘民发〔2019〕28号、湘民发〔2021〕12号等文件,今年年初,我们对全市实施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工作进行了调研,于2月份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通知》初稿。随后,我们于3月份征求了市财政局、市教体局、市医保局、市卫健委等相关单位的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审议稿,目前已经呈报上政府常务会,等政府常务会审议后进行下发。七是探索建立考核机制。为切实提升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切实发挥儿童工作者的积极作用,建立一支稳定的基层儿童工作人才专业队伍,推进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我们会积极推动各县市区民政局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按照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的职能要求,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考评细则,出台考评办法,让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责任明晰,任务明确,流程规范,以良好的专业素养积极开展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对于您提出的如何证明困境儿童缺乏规范统一版本事宜,目前孤儿有由省民政厅统一制作的《儿童福利证》,对于享受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的这一类儿童,我们会督促各县市区民政局加强与教育局的信息共享,落实教育补贴支持。

过去一段时间,民政部门在困境儿童关爱保护上做了一些工作,但也还有很多需要完善改进加力的地方。作为从事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部门,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今后工作中,在市委政府的强有力的领导下,我们会一如既往地做好本职工作,配合有关单位共同把全市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台阶。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民政局     

2022年5月30日    

承办负责人:陈平刚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黄泽凤  0730-88783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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