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岳军委员:
您提出的《加快养老机构建设努力搞好敬老养老工作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提案对我市出台相关政策,建设居家养老平台,整合资源建立服务网络体系等几条建议内容详实,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有些是我们正在或准备实施的,有些具体措施我们将在以后的实践过程中逐步实施。
一、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岳政发〔2014〕5号)的规定,“统筹规划发展养老服务设施,各地在制定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时,必须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凡新建城区、居住(小)区,要按标准要求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凡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区无养老服务设施或现有设施没有达到规划和建设指标要求的,要按每千户室内为老服务场所不低于150平方米建筑面积、室外老年人活动场所不低于300平方米的标准,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不得挪作他用。”
三、以社区为单位建立老年人活动中心。根据我市“十二五”发展规划和《岳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岳政发〔2014〕5号)的规定。推动社区、村居家养老普遍开展,改善居家养老环境和条件,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医疗康复、文化娱乐、精神慰藉、应急救助和法律援助等养老服务。到2020年,新建10至15所城市养老服务中心(每所城市养老服务中心占地100亩以上,1000张床位以上),全市养老服务机构的床位新增27000张,总床位数达到40000张,使每1000名老人拥有养老机构的床位数达35张以上;五保对象、孤老优抚对象的集中供养率保持在80%以上;城市社区建立有养老服务站、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或托老所,农村建立有农村幸福院,乡镇敬老院通过改造后升级为农村养老服务中心;各县市区建立1所以上市级示范性城市养老服务中心,满足不同消费层次老人的需求。今年全市又新扶持建设了173个农村幸福院、38个城市养老服务示范点、18所敬老院;市社会福利院新的老年护理中心大楼总建筑面积15360㎡,高16层,已经竣工,按500张床位装修配置,即将投入使用。届时,全市养老床位新增长2000张左右,为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制订的养老床位建设任务开了个好头。
四、根据《湖南省政府购买养老服务试点方案》的要求,明确提出要通过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构建新的养老服务供给机制,促进“9073”养老格局(即90%居家养老、7%社区养老、3%机构养老)的形成。对服务对象进行了界定:具有本地户籍,且在当地实际居住的四类老人,即:(一)年满60周岁散居的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和城市“三无”老人;(二)年满60周岁的低保失能老人;(三)年满65周岁的低保半失能老人;(四)年满80周岁,其子女不在当地居住或子女无能力照料的城乡低保老人,可向当地申请享受政府购买养老服务。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内容主要包括居家养老、社区日间照料、机构供养、服务人员培训等。此外,还就购买主体、承接主体、购买程序、资金来源、后续监管等方面进行了规定。特别是为了增强指导性,还专门列举了四种政府购买服务的模式,便于地方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感谢您对我市养老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民政局
2015年7月30日
承办负责人:刘树平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小梅 0730—8878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