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志敏委员:
您提出的《建议岳阳市殡仪馆收回政府经营管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2014年12月4日,中共岳阳市委第六届第七十八次常委会议对殡仪馆赎回事宜提出了明确要求。会议强调“殡葬事业属公益事业,各级民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同时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积极探讨已对外承包殡仪馆赎回的可行性及殡仪馆运营模式,理顺殡仪服务体制”。我局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要求,正在紧锣密鼓地与富兴集团商讨赎回事宜,并已拟定相关实施方案。今后,我们会继续努力,争取尽快将方案落实,力争实现殡仪馆收回政府经营管理的目标。
二、在殡仪馆收回前,我们已采取了一系列惠民措施来减轻市民的丧葬负担:
1、2012年政府出台《岳阳市免除城乡困难群众基本殡葬服务费实施办法》,针对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确认的无名尸体,实行遗体接运费、冷藏、火化、纸棺、骨灰盒等五项基本殡葬服务费全免。
2、今年,我们准备进一步扩大惠民殡葬政策保障范围。即:无丧葬补助居民死亡后,可免除五项基本殡葬服务费;不享受免费政策的市民,四项基本殡葬服务费“999”元包干;市城区(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风景区)居民死亡后,在市殡仪馆指定的慈宁、驾鹤、念慈、永寿、铭德、颐养等六个厅治丧的,每例补助1000元厅租费;市城区居民死亡后骨灰实行撒散、撒湖等不占地方式安葬的,每例奖励2000元;在市城区内合法经营性公墓、陵园实行树葬、花葬、草坪葬、壁葬等少占地方式安葬的,每例奖励1000元。目前,相关文件正在进行会签,今年年底实施。
感谢您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民政局
2015年7月30日
承办负责人:刘树平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李小梅 0730—8878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