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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登记需要履行哪些手续?
编稿时间: 2014-04-29 11:57 来源: 市政府门户网站
 

当事人双方向婚姻登记员出具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并作自愿离婚,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事项已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并共同签署了离婚协议书的声明。婚姻登记员对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办理了离婚登记的,登记机关要留存当事人身份证、户口簿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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