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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登记档案被遗失的当事人,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发婚姻登记证件时,应当提供什么资料?
编稿时间: 2014-01-05 19:09 来源: 市民政局
 

婚姻登记档案被遗失或查找不到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能够证明其婚姻状况的证明:户口簿上夫妻关系的记载,单位、村(居)民委员会或者近亲属出具的写明申请人婚姻状况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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