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政科
地址:岳阳市经济开发区民兴路399号 电话:0730-8878233
事项名称
涉港澳居民离婚登记
简要办事程序
要求离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
申报材料
内地居民: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香港、澳门居民: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审批条件
1、户籍一方为香港、澳门,另一方为内地;
2、离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3、已就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
4、符合辖区管理权限。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婚姻登记条例》;
承诺时限
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登记,当场发给离婚证。
收费说明
收取工本费9元/对
收费依据
湘价费〔2002〕64号
关键词
民政 婚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