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政科
地址:岳阳市经济开发区民兴路399号 电话:0730-8878233
事项名称
居民撤销结婚登记
简要办事程序
受胁迫结婚的婚姻当事人,可以向原办理该结婚登记的机关请求撤销婚姻。撤销婚姻应当按照初审—受理—审查—报批—公告的程序办理。
申报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结婚证;
2.要求撤销婚姻的书面申请;
3.公安机关出具的当事人被拐卖、解救证明,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的能够证明当事人被胁迫结婚的判决书。
审批条件
1、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2、受胁迫的一方和对方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签署双方无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问题的声明书;
3、申请时距结婚登记之日或受胁迫的一方恢复人身自由之日不超过1年;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2、《婚姻登记条例》;
承诺时限
符合法律规定的,予以撤销结婚登记。
收费说明
收取工本费9元/对
收费依据
湘价费〔2002〕64号
关键词
民政 婚姻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