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名称(科室)
地址:岳阳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 电话:8878222
事项名称
“三无对象”收养
申报材料
个人(代理人)申请书、社区(村)居委会证明,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证明,街道(乡镇)审核意见,区、县(市)民政局审核意见,市民政局社会事务科审批。
审批条件
1、申请入住社会福利机构条件;
2、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
法律依据
民政部民(1982)城24号《城市社会福利事业单位管理工作试行办法》、国务院《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国务院令第141号)
承诺时限
30个工作日
收费说明
不收费
关键词
三无人员 民政 收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