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调查,以下25家社会组织(名单见附件)存在连续两年或连续两年以上的拒不接受或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三款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三款之规定,本机关于2025年5月6日对以下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部分社会组织《行政处罚决定书》无法送达,现以公告形式送达。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被公告社会组织须到我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被撤销登记社会组织不得开展除清算和注销以外的任何活动,登记证书正(副)本、印章请在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后,上缴至岳阳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科,如不上缴一律作废。
如对上述行政处罚有异议,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本机关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撤销登记社会组织名单(第一批)
联系电话:0730-8878318
岳阳市民政局
2025年5月6日
附件:
撤销登记社会组织名单(第一批)
(一)社会团体名单
1.岳阳市互联网协会
2.岳阳市巾帼志愿者协会
3.岳阳市老干部志愿者协会
4.岳阳市政法系统文学艺术工作者联合会
5.岳阳市自行车运动协会
6.岳阳市经济学会
7.岳阳市未成年人网络教育研究会
8.岳阳市农资产销协会
9.岳阳市互联网+商会
10.岳阳市文艺娱乐行业协会
11.岳阳市金悦洋商圈家居建材商会
12.岳阳市科普旅游教育基地联合会
(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单
1.岳阳市外贸职业技术学校
2.岳阳市云洞庭美术馆
3.岳阳市启明电脑培训中心
4.岳阳市新东方教育培训中心
5.岳阳市华祥职业培训学校
6.岳阳市启诚职业培训学校
7.岳阳市壹众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8.岳阳市中培鑫建职业培训学校
9.岳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园区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10.岳阳市三有公益服务中心
11.岳阳市琪俊残疾人创业就业帮扶中心
12.岳阳市晨光社工服务中心
13.岳阳市心发现青少年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