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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度市辖区社会办养老服务专项补助资金拟补助情况的公示
编稿时间: 2023-12-14 09:56 来源: 市民政局
 

  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岳政办发〔2021〕14号)和《岳阳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岳阳市市辖区社会办养老服务专项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岳民发〔2021〕30号)规定,2023年度市辖区共4家社会办养老机构符合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助条件,13家养老机构符合社会办养老机构运营补助条件,10家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符合社区养老服务运营补助17家老年就餐服务机构符合老年人就餐补助条件,1家连锁品牌机构符合连锁品牌补助条件,以上机构均按要求向市、区民政、财政部门提交了申报资料。12月811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4家单位联合以上机构进行了资料审查和现场勘察,依据资料审查和现场勘察情况,依据资料审查和现场勘察情况,现对2023年度市辖区社会办养老服务专项补助资金拟补助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12月13日—12月19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实名书面反映。联系人: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联系电话:8878222。

  附件:2023年度市辖区社会办养老服务专项补助拟补助情况表

  岳阳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13日    

附件:

2023年度市辖区社会办养老服务专项补助资金拟拨付明细表

一、社会办养老机构建设补助、运营补助

养老机构名称

平均每月入住老人数

运营补贴

金额(万元)

建设资助床位数(张)

建设资助

金额(万元)

补贴

总金额(万元)

备注

自理

半失能

失能

岳阳海福祥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2

36

84

19.56

165(改扩建)

16.5

36.06

 

南湖新区耆德园康养服务中心

2

9

1

1.38

28(新建)

5.6

6.98

 

云溪区青坡颐养院

10

31

25

8.82

200(新建)

40

48.82

 

云溪区水木宜桦养老服务中心

1

16

36

8.46

100(改扩建)

10

18.46

 

岳阳市和园养老院

24

214

77

40.98

40.98

 

岳阳市圣安医养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2

24

28

8.04

8.04

 

岳阳市国泰阳光老年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19

140

70

30.54

30.54

 

岳阳楼区白家山老年公寓

8

34

40

11.76

11.76

 

屈原管理区一键帮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6

13

1

2.1

2.1

 

岳阳市岳阳楼区惠祥弘孝养老服务中心

2

8

8

2.52

2.52

 

岳阳市民康老年人医养服务中心

0

4

17

3.54

3.54

 

岳阳市金福居家养老服务中心

0

20

20

6

6

 

岳阳市岳阳楼区益年养老服务有限公司

2

8

12

3.24

3.24

 

合  计

78

557

419

146.94

 

72.1

219.04

 

1054

  说明: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岳政办发〔2021〕14号)和《岳阳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岳阳市市辖区社会办养老服务专项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岳民发〔2021〕30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实行以下补助政策。

  1、运营6个月以上的社会办养老机构每新建1张床位并投入使用的,市区财政给予每张床位4000元一次性补助,社会办养老机构每改扩建1张床位并投入使用的,市区财政给予每张床位2000元一次性补助,补助资金由市区财政按1:1承担。

  2、运营半年以上的社会办养老机构每收住1名60岁以上老人,根据自理、半自理、全失能三个等级,市区财政补助运营补贴每人每月100元、200元、300元,补助资金由市区财政按1:1承担。

  3、养老机构等级评定达到三、四、五级的社会办养老机构,市区财政在每个评定周期内按5万元、10万元、20万元给予等级评定补助,补助资金由市区财政按1:1承担。

二、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运营补助、就餐补助

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名称

服务设施面积

运营补助金额(万元)

就餐补助人次

就餐补助金额(万元)

补助总金额(万元)

备注

经开区通海路管理处养老服务中心(岳阳市恒泰智能健康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500平方米以上

2.5

10950

2.19

4.69

 

云溪区金盆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500平方米以上

2.5

21350

4.27

6.77

 

南湖新区耆德园康养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楼、悦享餐厅)

500平方米以上

2.5

21900

4.38

6.88

 

君山区许市镇横山岭村“百岁之家”

300平方米以上

1

10560

2.112

3.112

 

钱粮湖镇银杯社区“百岁之家”

500平方米以上

2.5

6570

1.314

3.814

 

柳林洲街道松湖社区“百岁之家”

400平方米以上

1.5

7540

1.508

3.008

 

钱粮湖镇雅园社区“百岁之家”

300平方米以上

1

7250

1.45

2.45

 

一键帮社区居家养老帮扶服务中心(君山店)

500平方米以上

2.5

12100

2.42

4.92

 

岳阳楼区剪刀池社区养老服务中心

400平方米以上

1.5

12700

2.54

4.04

 

一键帮社区居家养老帮扶服务中心(经开区店)

400平方米以上

1.5

1.5

 

钱粮湖镇托龙山社区“百岁之家”

6250

1.25

1.25

 

君山区许市镇横山岭村二食堂

11250

2.25

2.25

 

君山区许市镇凉亭村老年食堂

6250

1.25

1.25

 

岳阳楼区长鑫社区食堂

10200

2.04

2.04

 

五里牌社区食堂(岳阳楼区米和餐饮店)

11400

2.28

2.28

 

岳阳楼区鹰山社区食堂(岳阳市兴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3700

2.74

2.74

 

岳阳楼区七里山社区食堂(岳阳市兴岳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11300

2.26

2.26

 

岳阳楼区洪家州社区食堂(岳阳东方之味餐饮连锁有限公司)

11000

2.2

2.2

 

合计

 

19

 

38.454

57.454

 

  说明: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岳政办发〔2021〕14号)和《岳阳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岳阳市市辖区社会办养老服务专项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岳民发〔2021〕30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实行以下补助政策。

  1、市辖区范围内由专业养老服务企业和社会组织运营、建筑面积300平方米及以上、具备“五室一场”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按照面积和综合服务水平,分档次给予2万元、3万元、5万元每年的运营补助,补助资金由市区财政按1:1承担。

  2、对接纳分散供养的特困老人,经济困难的重度残疾老人、高龄老人、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人、留守和空巢独居老人、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人就餐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老年食堂、老年餐桌等服务设施,由市区财政按4元/人/餐给予相应的运营机构就餐补助,补助资金由市区财政按1:1承担。

三、养老服务连锁品牌补助

养老服务连锁品牌

养老服务连锁分支机构

连锁品牌补助金额(万元)

备注

岳阳市一键帮社区居家养老帮扶服务中心

岳阳市一键帮社区居家养老帮扶服务中心

(经开区店)

5

岳阳市一键帮社区居家养老帮扶服务中心

(君山店)

岳阳市一键帮社区居家养老帮扶服务中心

(屈原店)

  说明:根据《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岳阳市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岳政办发〔2021〕14号)和《岳阳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岳阳市市辖区社会办养老服务专项补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岳民发〔2021〕30号)规定,在市辖区范围内同时运营3家以上养老机构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并实施同一服务标准、同一品牌连锁的社会办养老服务机构(中心),由市区财政每年给予10万元运营补助,补助资金由市区财政按1:1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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