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王春雷同志 任市康复医院医务科科长;
张之一同志 任市康复医院护理部主任;
免去张腊荣同志市康复医院医务科科长职务;
免去胡汉华同志市社会福利院副院长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