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侯伟国同志 任市民政局民间组织管理科副科长;
肖 敏同志 任市军休中心副主任;
张 璐同志 任市慈善办副主任,免去其市社会救助局综合科科长职务;
王 磊同志 任市老区办副主任科员;
周江华同志 任市儿童福利院副院长,免去其市康复医院护理部主任职务;
侯大兴同志 任市儿童福利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杨 武同志 任市儿童福利院副主任科员;
成常红同志 任市社会福利院主任科员;
陈伟平同志 任市社会福利院主任科员;
杨 宏同志 任市社会福利院副主任科员;
陈 巧同志 任市军干所主任科员;
张建军同志 任市军干所副所长;
黄爱龙同志 任市军干所副主任科员;
王岳雄同志 任市救助管理站主任科员;
李胜民同志 任市救助管理站主任科员;
李岳斌同志 任市救助管理站副主任科员;
佘玉虎同志 任市殡管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付 磷同志 任市殡管处副主任科员;
朱书胜同志 任市康复医院副主任科员;
唐 遥同志 任市康复医院副主任科员;
赵 勇同志 任市烈士陵园管理中心副主任科员;
马建汝同志 任市军人接待站主任科员;
许岳定同志 聘任为市军供站副主任科员;
刘细明同志 聘任为市二福利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徐鸽飞同志市军休办副主任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免去刘忠平同志市慈善办副主任职务(保留正科级待遇)。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