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法》今天正式颁布实施了,这是慈善事业发展的一个新的里程碑,标志着我国慈善事业步入了“行善有法可循、促善于法有据、治善有法可依”法治化轨道。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慈善工作,把慈善事业作为一项保基本、托住底的民生工程来抓,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全市慈善事业发展有特色、有成效、有影响。后段,要以实施《慈善法》为契机,大力弘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社会美德,进一步创新工作思路、机制和举措,让慈善事业的暖流持续涌流。
要着力强化 “阳光透明、规范有序”的慈善管理。慈善事业是一项阳光事业,要通过推动各种善行善举“晒太阳”,进一步提高慈善事业的公信力和透明度。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慈善法》,坚持依法倡善、依法行善、依法治善,为慈善事业发展把好向、掌好舵;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慈善组织信用管理,特别是要健全完善慈善资金使用、管理、公开等机制,把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确保善款善用;各类慈善组织要加强行业自律,自觉接受全社会的监督,规范透明运作每一项慈善活动,真正让捐款人放心,让受捐人舒心。
要着力营造 “人人可为、人人乐为”的慈善氛围。慈善不是富人的“专利”,而是全民的事业。岳阳慈善文化源远流长,岳阳人民历来乐善好施,慈善事业发展有着悠久的历史传承和深厚的群众基础。要大力激励慈善行为,建立健全慈善行为表彰、慈善项目冠名、志愿者服务褒奖等制度,鼓励社会组织、社会公众积极乐善行善。要大力弘扬慈善文化,以生动活泼、喜闻乐见的宣教形式,推动慈善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激发广大群众“讲奉献、献爱心”的慈善意识,营造全社会“当好人、做好事”的浓厚氛围。
要着力实施 “精准帮扶、靶向施救”的慈善救助。牢固树立“帮助需要帮助的人、救助需要救助的事”的慈善工作理念,通过贯彻实施《慈善法》,进一步将慈善重心聚焦到民生保障上来,将救助对象聚焦到贫困群众上来。要鼓励慈善力量大力开展助医、助学、助困和救贫、救灾、救难等帮扶活动,引导动员其他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积极投身慈善事业,突出做好特困家庭大病医疗救助、失学儿童助学救助、受灾群众救灾救助和五保户、低保户、残疾群众生活救助等,以慈善救助的精准性保障慈善工作的实效性。
慈善事业承载着道德与责任,汇聚着爱心与力量,是一项高尚而又光荣的事业。让我们行动起来,用真情帮扶每一位困难对象,用爱心温暖每一位困难群众,让岳阳慈善的天空更加晴朗、让岳阳人民的明天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