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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对岳阳市人大八届一次会议第020号建议的答复
编稿时间: 2017-09-29 16:46 来源: 市民政局
 

何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设立云溪区松阳湖街道办事处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全市民政工作的关心,感谢您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您的建议反映的情况详实,问题确实,并且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可操作性。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专门力量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

1、自2015年底乡镇区划调整改革以来,我局在松阳湖街道办事处申报工作的中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多次向省民政厅反映松阳湖便民服务中心种种特殊情况;二是到云溪区政府和松阳湖进行实地调研;三是多次到省民政厅请示申报,并分别于2016年3月23日、2017年2月13日向省民政厅递交了《关于设立岳阳市云溪区松杨湖街道的请示》。

2、目前省民政厅答复如下,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乡镇区划调整改革工作的意见》(湘发〔2015〕15号)和湖南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乡级行政区划调整审批工作的通知》(湘民发〔2016〕34号)文件要求,全省拟增设街道区域内人口一般不少于5万,区域面积不低于30平方公里,建成区内增设街道面积可适当降低,拟增设街道区域内建成区面积一般不低于区域总面积的15%;拟增设街道面积和规模适度,布局结构合理,不得形成飞地;设区市在审批街道调整申报事项过程中,应严格执行上述标准,调整方案需报经省民政厅审查同意后方可审批实施,否则,新设街道省里将不予确认,不纳入全省乡级行政区划名录序列。因此,松杨湖街道办事处申报审批事宜搁浅至今。

3、我局会密切关注乡级行政区划调整事宜和相关政策变化,加强与省民政厅对接,推动该项工作。

感谢您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民政局     

2017年5月17日    

 

承办负责人:任焱辉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刘克荣   0730—8878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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