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富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注留守妇女身心健康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收到您的建议后,我局党组高度重视,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研究。现回复如下:
一、做了大量的基础工作
我市各级民政部门高度重视“三留守”人员(农村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的关爱工作,指导各村(社区)定期对留守妇女进行上门走访,了解其生活状况,发现困难及时给予帮助和照顾,出现问题及时处理,对特殊对象予以重点关注。并对“留守”人员做好低保、大病救助等相关的社会救助工作。全市各地救助管理站设立了专门的家庭暴力庇护场所,帮助和保护受到家庭暴力妇女儿童,维护其合法权益,安排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进行座谈,关爱其身心健康,协调处理家庭矛盾。据统计,2017年,全市各地救助机构共帮助留守妇女230余人次。
二、准备成立相应的留守妇女关爱服务工作机制
为进一步维护留守妇女的身心健康,我们结合市委市政府关于行业扶贫精准扶贫的系列指示精神,起草了《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以贫困人口和贫困农村为工作重点,准备建立完善农村留守妇女、留守儿童、留守老人(以下简称“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机制、部门工作联动机制、强化综合保障工作,保护“三留守”人员的基本权益,把党和政府关爱关心困难群众的情怀落到实处。
一是建立“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信息数据库。2017年12月底前,对全市留守妇女进行调查摸底,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更新数据,切实建立“三留守”人员动态管理信息库。
二是建立农村留守妇女关爱制度。1.加强精神卫生保障。加强对精神卫生、心理咨询、医疗保健等专业人员的培训,开展留守妇女生理和心理咨询服务,普及心理健康知识,提高精神疾病预防意识和防治能力。2.鼓励就近就业创业。鼓励留守妇女参加技能培训、就近就业创业,在税费减免、贷款贴息、跟踪指导等资金、技术支持方面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3.保障人身安全。加大对拐卖妇女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加强被解救妇女身心康复和回归社会工作。建立多部门合作机制,预防、制止、救助针对留守妇女的性骚扰、家庭暴力。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提高留守妇女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
三是建议市政府将留守妇女权益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建议将农村留守妇女等“三留守”人员扶贫工作作为各单位年度重点工作,并列入单位绩效考评体系进行年度考评,考评结果作为个人绩效奖励和干部任用的依据,确保关爱服务工作有效开展。
目前《农村“三留守”人员和残疾人关爱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已起草完毕,近期将近快提交市政府审核。
岳阳市民政局
2017年5月3日
承办负责人:任焱辉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张波平 0730—8878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