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拥军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民政局支持成立岳阳市环保检测协会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4年7月29日,岳阳市民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联合岳阳顺程车辆检测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程公司”)、岳阳市华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岳阳县平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以下简称“发起单位”)向我局递交了“岳阳市机动车检测行业协会名称核准申请书”,我局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湖南省行业协会管理办法》、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关于对四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管理的暂行办法》等政策文件的精神,对发起单位发出了《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岳民许受字第28号)和《岳阳市社会组织名称核准通知书》(岳民社名许决通字〔27〕号)。8月3日,民管局按程序在岳阳市民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召开了发起单位负责人座谈会(顺程公司作为发起单位参加了会议),征求成立协会的意见和讲解成立协会的有关事宜和要求。
岳阳市机动车检测行业协会按规定程序于2014年11月20日在晓朝宾馆召开了第一次会员大会,大会上制定了章程,选举产生了执行机构(顺程公司当选为常务副会长单位),制定了会费收取标准,完成了法定程序。2014年12月8日我局下发了同意成立岳阳市机动车检测行业协会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岳民许决通字[2014]81)号,明确该协会业务范围:规范机动车检测行业行为,协调会员间的关系,为会员提供服务。
二、不予成立岳阳市环保检测协会的情况说明
2014年8月3日,顺程公司在岳阳市机动车检测行业协会发起单位负责人座谈会结束后提出成立“岳阳市环保检测协会”(申请业务范围为:机动车辆环保检测)的请求。8月6日,顺程公司又向我局咨询成立岳阳市环保检测协会的相关事宜。根据《湖南省行业协会管理办法》第九条“在同一行政区域内不得重复设立业务范围相同或者相似的行业协会”以及第十条第一款“具备6个以上在本地取得营业执照并在本行业连续开展活动2年以上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者其他经济组织作为发起人”的规定,经调查了解到岳阳市区范围内从事车辆环保检测且有工商营业执照的仅顺程公司一家,没有达到发起单位的数量,不符合成立行业协会规定的条件。同时,两个协会都是从事机动车检测行业,也不符合有关规定。遂建议顺程公司与其他发起单位共同成立岳阳市机动车检测行业协会,但顺程公司不接受这一建议。
为使岳阳市机动车检测行业协会成立符合各方利益,达到预期目的,民管局工作人员先后前往公安、质监、环保、物价等职能部门了解情况,征求意见。并于2014年8月28日召开由民政、公安、质监、环保、物价等职能主管部门及岳阳市民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6家发起单位(含顺程公司)参加的协调会。与会人员一致认为目前只宜成立机动车检测行业协会(顺程公司保留意见)。因此,顺程公司提出成立岳阳市环保检测协会的事宜就未能批准。
为使顺程公司能共同与民安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等联合发起单位共同成立岳阳市机动车检测行业协会,我局作了大量协调工作,先后多次向市人大领导及部门汇报了协会成立的有关情况,并得到了充分肯定。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依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的方针,积极引导全市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律性和诚信度,为建设幸福美丽岳阳作出贡献。
感谢您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民政局
2015年6月29日
承办负责人:刘树平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艾日辉 0730—8878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