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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政局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一次会议第171号提案的答复
编稿时间: 2017-09-29 17:09 来源: 市民政局
 

罗先涛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在全市统一开展农村住房和自然灾害责任保险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我市农房保险和自然灾害责任保险开展情况

1.农房保险开展情况我市于2007年开始,根据国家相关政策,保险公司主动推出农户保险试点工作,由于各种原因,直至近2年才在部分县、区开展。2014年在云溪区开展了全区农房统保,为17659户农房进行保险;2015年在湘阴开展了“两属三户”农房统保,为7587户农房进行了保险。目前,云溪区农房统保已连续开展了三年,湘阴县“两属三户”农房统保已连续开展了两年。

2.自然灾害责任保险开展情况 从2012年开始,我市人保财险公司等结合农业政策性保险,大力推动自然灾害责任保险。2016年,我市约有225.3万人参加了自然灾害责任保险,其中:汨罗(65.8万人)、华容(72万人)、临湘(52万人)等县市开办了1元自然灾害责任民生保险,每人保费1元,保险额度为5万;云溪区(11万人)、屈原区(8.5万人)和经济开发区(16万人),3个区的自然灾害责任保险已提到每人3元,保险金额15万,平江、岳阳楼、湘阴和君山、南湖新区等市、县、区领导也已有投保意向。自开办自然灾害责任保险以来,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益:云溪区2013年因发生泥石流导致两名村民死亡,保险赔付30万元;华容县2015年5月有2名村民因自然灾害遇难,赔付了10万元;临湘市2015年6月1日因暴雨灾害导致山洪暴发伴随泥石流,造成7人死亡,在7个小时内保险公司便将35万元赔款分别送到了遇难者家属手中;汨罗市于2016年7月4日发生山洪暴发伴随泥石流,造成弼时镇鹤泉村3人死亡,保险赔付15万元。

3.2016年10月,为促进我市农房保险、自然灾害责任保险的全面推动,市民政局与保险行业协会联合组织市县两级分管救灾工作的相关人员到郴州、衡阳(耒阳)两地进行了学习调研,了解了情况,学到了经验,也增添了压力。郴州市于2007年在全省率先开展农房统保工作,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多个开展农房保险文件,连续5年将农房保险工作纳入“民生100工程”进行考核,每年的投保金额达1000万余元。截止2015年底,全市共有14523户农房受益,保险赔付5477.29万元。同时,通过开展农房保险,带动了自然灾害责任保险,政策性农险及相关民生类保险,提高了社会保险程度。衡阳市于2011年开始在耒阳试点,以点带面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广普及,衡阳市累计投入保费1115.06万元,为108.69万户农房投保,保险理赔为524.65万元,资金赔付率达47%。两地的成功经验为:“政府重视、政策配套、制度完善、多方联合、效果明显”。主要表现:一是政府高位部署。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房保险领导小组,每年由民政部门牵头召开农房保险工作联席会议,明确职责,分明落实。二是财政全力支持。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将农房保险费足额纳入财政总体安排,按2:8的比例分摊,不需农户出一分钱。三是民政、保险联合组织。利用多种方式、多种渠道,全方位的宣传农房保险工作,在乡、镇、村设立保险服务站、点,聘请协保员,一旦发生灾害,民政部门和保险公司能在第一时间深入实地,24小时内完成查勘核损,3个工作日内理赔款支付到灾民卡上。

二、下一步工作设想

由于我市农房保险和自然灾害责任险等惠民保险,起步较晚、推广较慢,与其他市州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为加快农村保障体系建设,提高民生保障水平,建立我市灾后“保险赔偿、政府救助、慈善帮助”的一体化应急保障机制,我们将充分借鉴他方经验,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开展农村住房及自然灾害责任保险普及工作。

1.健全组织领导。一是召开工作推进会。建议召开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主持,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民政局负责人,各县市区分管副县市区长,市保险行业协会和部分保险公司负责人参加的工作协调推进会。达到统一思想、分析形势、明确任务、部署工作的目的。二是成立我市农户保险和自然灾害责任保险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指导工作全面开展。三是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立办公场所,明确办公室主任,由其负责日常工作协调、检查和工作总结等。

2.制定配套政策。根据国家和省政府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一是由市政府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农房保险和自然灾害责任保险的文件,通过文件明确工作目标、责任主体、实施办法、推进措施、工作要求等。二是制定符合我市实际的财政支持政策,建议我市农房保险保障金额定为15000-20000元左右,每户每年保费约30元,生活救助基金约1000元-2000元,每户每年保费约1元-2元;自然灾害责任保险保险保障金额在150000元,每人每年保费3元(可适当提高“两属三户”的保费补贴比例)。三是制定相关管理措施,包括确定承接该项保险服务的公司办法、保险费用保障措施、保险服务管理措施等。

3.开展宣传教育。一是要加强对各级职能部门的宣传,通过政府相关工作会议,专题学习等方式对各级相关文件进行理解,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确实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民生工程来完成。二是各县(市)区、乡、镇(社区)要加大宣传力度,要把农房保险和自然灾害责任保险的政策宣传到村组、到农户,要让群众了解和清楚农房保险承保方案和理赔条款,感受政府为民办实事带来的实惠。三是要组织相关培训。由民政部门会同承办的保险公司组织乡镇村各级民政干部、保险协保员进行农房保险和自然灾害责任保险相关知识的培训。

4.加强检查督促。一是建立工作考核考评机制,市县两级政府要把开展农房和自然灾害责任保险列入政府惠民工作的考核范围,通过考核机制督促工作落实。二是加强此项工作日常检查和重点巡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工作不断规范。三是搞好工作总结讲评。每年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及时分析总结开展农户保险和自然灾害责任保险情况,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推动工作不断创新发展。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民政局     

2017年8月25日    

 

承办负责人:任焱辉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熊小尽  0730-8878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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