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建岳阳市委:
贵委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南湖风景区创建国家5A级旅游景区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贵委提案第三条反映的情况详实,问题确实,并且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专门力量对贵委的建议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
根据国务院《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条例》的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必须严格执行行政区域界线批准文件和行政区域界线协议书的各项规定,维护行政区域界线的严肃性、稳定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擅自变更行政区域界线。
为了便于管理,方便群众生产生活需要进行变更的,要依据《国务院关于行政区划管理的规定》第二条行政区划应保持稳定。必须变更时,应本着有利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有利于行政管理,有利于民族团结,有利于巩固国防的原则,制订变更方案,逐级上报审批。在未批准前,行政区划只能维持原状不变。
针对“中心城区南延和南湖新区管理范围区划调整问题”,鉴于南湖新区系非行政区,我们建议:1、如果调整区域涉及乡镇级以上行政区划,应按行政区划调整程序积极与岳阳楼区做好有关协调工作,然后按程序申报。2、如果调整区域不涉及行政区划,建议以南湖新区名义在做好工作调查的基础上上报市政府,由市政府以会议纪要或发文形式确定管理权属。
感谢贵委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民政局
2018年6月28日
承办负责人:任焱辉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刘克荣 0730—8878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