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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民字〔2018〕10号 市民政局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二次会议第251号提案的答复
编稿时间: 2018-09-10 15:40 来源: 市民政局
 

徐晓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民间慈善管理助推扶贫攻坚的建议》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2016年9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颁布实施,《慈善法》对慈善活动的开展、慈善组织的设立和管理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从事民间慈善活动的机构可分为慈善组织和非慈善组织,开展慈善活动必须依法进行,只有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才能在社会上进行公开募捐。慈善组织以外的其它组织可以开展力所能及的慈善活动。如企业、事业单位以及未经慈善组织登记或认定的社会服务机构等,这些组织开展慈善活动时,不得以慈善组织名义进行,要遵守合法、自愿、诚信、非营利等原则,如与受益人等发生纠纷时,按照民法或其他法律的相关规定处理。

二、随着经济社会水平的不断提升,我市慈善事业步入良性发展轨道,民间慈善在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作用愈发明显。打造扶贫攻坚慈善品牌,一是可以依托实力较强的慈善组织开展活动,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以专项行动的方式打造慈善品牌。

三、所有慈善组织的活动信息都应在《中国慈善》信息平台公布,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募捐的,应在民政部统一指定的20家互联网募捐信息平台发布信息。今后,民政部门将加强扶贫攻坚和慈善资源信息之间的信息对接,充分利用大数据和互联网 等现代技术手段,建立社会救助信息共享机制。

四、目前,市本级登记标识的志愿者组织25家,全市志愿注册人数达60多万。在市文明办的大力和精心指导下,2013年,我市成立了岳阳市志愿服务组织联合会,他们在关爱社会、关爱自然、关爱他人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志愿服务工作。今后,民政部门可以引导志愿者更多的参与到精准扶贫的活动中,助推扶贫攻坚战取得完全胜利。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民政局

                                                    2018年7月30日

承办负责人:任焱辉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刘勇  联系电话:0730-8878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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