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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民字〔2019〕1号 市民政局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071号提案的答复
编稿时间: 2019-09-19 15:40 来源: 市民政局
 
岳民字〔2019〕1号A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政协八届三次会议第071号提案的
答  复
民盟岳阳市委:

您委提出的《关于莫让“村民自治”变成了“村官自治”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委对全市民政工作的关心,感谢您委提出的宝贵意见和建议。您委的建议反映的情况详实,问题确实,并且有针对性地提出了非常好的建议,具有很强的现实性和可操作性。对此,我局高度重视,组织专门力量对您的建议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

近几年来,我市基层政权建设把握契机不断开拓创新,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一是2017年前市委书记胡忠雄部署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开展的城乡社区综合设施建设工作,全市投大量资金,建设综合服务平台,每个平台均设置“七室一厅一广场”功能布局(党建工作室、村务议事室、民情工作室、文化艺术室、卫计保健室、信息档案室、党群活动室、便民服务大厅、村民活动广场),对不符合规定的进行了改扩建,对没有场所的全部进行了新建,实现了村级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全覆盖。二是在换届选举中,根据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我市紧紧围绕“选优班子、程序规范、结果圆满、风清气正”目标,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分类指导、确保平稳”的思路,精心谋划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扎实组织推进,配优配强班子,选优配强村支部书记,把一批肯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村支部书记充实到各村社区。同时,及时进行了村居民议事会、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和村民服务理事会的推选。三是积极推动村居务公开工作“亮栏行动”。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村务公开栏工作的通知》,我市对标对表积极加强和改进规范村务公开栏工作,对照文件要求进行部署布置,并采取措施扎实推进,2018年9月完成了1058个村新建、321个村改造任务,并且严格按要求对有关内容进行公示。四是根据民政部等七部委下发的《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2018年以来,各县市区都根据本地实际制定了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明确了责任和义务。根据2019年《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征集遴选和宣传推介活动的通知》,我市向省民政厅推荐了24个优秀村规民约村,目前正在申报中。

当然,也确实存在的一些问题。一是一些村有关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健全,村集体没有经常开展活动。有的村党支部没有发挥出战斗堡垒作用,村干部没发挥出先锋模范作用,没有更多去宣传群众、团结群众。二是为村民群众服务不周到。一些居住偏远的村民走了很远的路去办事,可能因为某项资料不齐而没有办成,还得再跑一次。三是村务公开还有待经常化、明白化,一些村的公开栏内容粗糙,有的随便粘贴在栏板外面,一下雨就淋湿看不清了。四是经费保障还需要财政加大投入力度,目前村社区的事务更繁重和复杂,运行成本也就大大提高了,而财政转移支付仍维持在原来的水平,许多村在负债运行,甚至有些村干部要花些时间在外面跑收入,无形中势必影响到工作效率。

对策及办法。一是进一步化组织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选优配强村支部书记,整顿村干部队伍, 把办事公道、能力强、想干事、威望高的人才充实到村干部队伍中来。二是健全服务体系,村和社区设立便民服务站,由村干部兼任代办员。对牵涉人数多的工作实行进村入组,上门服务。三是持续开展“亮栏行动”,按照有关规定,把村民关心的需要公示的根据时间节点进行公示,对惠及群众的政策及时宣传。四是增加保障经费。财政部门要制定全市村级债务化解规划,积极向上争取化债资金。对村级运行成本要重新测算,积极争取上级加大转移支付力度。

感谢您委对我市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民政局

2019年5月22日

承办负责人:任焱辉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刘克荣  0730-8878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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