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民字〔2024〕37号A2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14号提案的
答 复
邓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对精神、智障等残障女童及妇女的基本权利保障及社会保护的相关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市民政系统加强对精神、智障等残障女童及妇女的救助相关政策宣传及援助,主要是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落实:
一是及时共享数据,落实民政兜底救助政策。及时与残联共享数据,精准掌握持证精神和智力女性残疾人基本信息,将社会救助、残疾人福利政策向智力、精神残疾人倾斜,对符合政策条件的一到三级困难智力、精神残疾人,参照“单人保”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应帮尽帮,截至今年8月,已有9492名精神、智力残障女性享受了残疾人福利政策。
二是积极救治救助流浪乞讨精神病人。严格按照民政部《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疑似精神障碍流浪乞讨受助人员送医诊治工作规程》规范,积极救治流浪乞讨精神病人,对查找不到近亲属的流浪乞讨疑似精神障碍患者,送往定点医院进行治疗。
三是加强婚姻登记管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篇》、《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等婚姻法律知识,进一步增强广大群众,特别是妇女群众的法律观念和权益意识。依法加强婚姻登记管理,通过培训、评比等方式,提高婚姻登记机关的业务素质,慎重办理精神、智障女性的婚姻登记。
下一步,我市各级民政部门将积极倾听残疾人的呼声,化解各方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切实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配合协调相关部门单位在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基本医疗和基本养老等社会保障制度,特别是对智力残疾的女性残疾人,实行特殊救助和临时救助,使其真正体会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感受到党和国家的关怀。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民政局
2024年8月20日
承办负责人:卿 漪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刘 勇 0730-8878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