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民字〔2024〕11号B1类 同意公开
对岳阳市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257号提案的
答 复
肖清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大龄事实孤儿亟待制度呵护》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省、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把儿童福利工作作为保障民生、促进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多部门联动、多方面推进,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资源优势,织密儿童关爱保护网。
一、完善机制,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2019年6月,民政部等12部委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首次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从传统困难儿童概念中区分出来,并明确保障范围及认定流程。同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启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政策。2022年,我局联合市财政局、市教体局、市医保局等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通知》,对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分类保障措施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并作为全省唯一市州启动事实无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的全额发放试点,即:市辖六区(岳阳楼区、云溪区、君山区、屈原管理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湖新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参照散居孤儿标准全额发放,差额部分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按照3:7的比例列支。2023年,全市共发放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2031万元。2024年,六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标准全部达到1150元。
二、先行试点,探索建立“重点考虑、优先保护”的养育照料补偿机制。2023年,我们针对当前县市区部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普遍存在的养育、监护、照料难等问题,在全市集中摸底、逐一调研,尝试摸索建立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考虑、优先保护”的养育照料补偿机制,即:对因特殊困难导致无法承担儿童抚养照料义务、造成监护风险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家庭,由岳阳市儿童福利院提供代养服务,通过生活照料、常见病治疗、情感交流、学业辅导等服务,全面呵护儿童成长。同时,为巩固儿童和监护人的亲情关系,院内还特别制订了亲属“月接送、周探望”制度。目前,岳阳市儿童福利院已面向市县接收代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9人,并全部一对一设计了生活及成长计划。孩子们入院后,生活照料得到极大改善,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三、多措并举,为超龄在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开辟生活学习保障渠道。近年来,我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高考录取比例逐年递增,且考取重点本科院校捷报频传:其中2022年较2021年新增8人(其中3人考取211院校),增幅67%;2023年较2022年新增7人(其中1人考取985院校、3人考取211院校),增幅35%。但因受政策限制,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年满18周岁后均会在系统减员,并停发基本生活费,导致部分有能力继续就读的超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再次陷入生活困境,对其学业深造带来严重影响。为对超龄在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创造充分的受教育机会,一方面,我们每年通过慈善救助资金为当年考取大学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给与3000元的一次性助学金;同时,今年5月,我们以书面报告形式呈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汇报,建议对全市年满18周岁连续就读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续发基本生活费,所需资金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以切实保障其在校就读期间的基本生活。此外,我们也将借助社会力量,多渠道筹募资金,为超龄在读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扫除生活学习障碍。
近年来,我们在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权益保障上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有很多急需完善和改进的地方。作为从事儿童兜底关爱保护工作的部门,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在市委、市政府强有力的领导下,和全社会的监督与支持下,一如既往做好本职工作,协同有关单位共同把全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保护推向一个新的台阶。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岳阳市民政局
2024年5月22日
承办负责人:卿 漪
承办人及联系电话:陶 婧 0730-88783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