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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公示

标题: 咨询医疗求助金的申请条件和申请流程
来信人: 李岳阳
来信时间: 2018-05-02 10:36:33
内容:

咨询医疗求助金的申请条件和申请流程,已咨询12345,麻烦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告知申请准备证件和材料,谢谢!

受理回复

回复部门: 市民政局
回复时间: 2018-05-04 08:30:30
回复内容:

李岳阳:

您好!根据《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五章、第二十八条“下列人员可以申请相关医疗救助:1.最终生活保障家庭成员;2.特困供养人员;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第三十条“申请医疗救助的,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经审核公示后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医疗救助,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直接办理。”

各县级民政部门均按当地的实际,出台了医疗救助的具体实施办法。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实施。

2018年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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