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回复 满意度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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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殡葬管理条例墓碑高度 |
来信人: | Hnu |
来信时间: | 2023-11-28 17:47:13 |
内容: |
请问岳阳市内公墓墓碑高度是如何规定的?具体标准是什么?超标准如何界定?法律依据是什么? |
回复部门: | 市民政局 |
回复时间: | 2023-12-04 10:48:19 |
回复内容: |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 您于11月28日通过市长信箱咨询“殡葬管理条例墓碑高度”的信件收悉,现回复如下。 《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南省县级公益性骨灰安葬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等5个办法的通知》(湘民发〔2017〕39号)中《湖南省经营性公墓建设管理办法》第十条墓区建设,第三点:减少地面硬化面积,一律深埋不留坟头,墓碑小型化、艺术化、平卧化或不立碑。立式碑的高度不超过0.8米,面积不超过0.5平方米。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殡葬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也真诚希望您对我们以后的工作提出更多宝贵意见和建议。 岳阳市民政局 2023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