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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建议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整治丧事扰民问题 |
来信人: | 刘先生 |
来信时间: | 2013-11-22 16:10:50 |
内容: |
市长:您好! 日前,从市长信箱和有关媒体上,连续有市民反映居民生活区丧事扰民的投诉和报道,表达了对丧事扰民现象的深恶痛绝。 一些丧户因多年根深蒂固的旧习俗没有改变,违规在居民生活区私搭灵棚办丧事,放爆竹、唱夜歌、摆道场,扰民现象已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热点问题。 其实,从国家、省到我们岳阳市,早有明文规定,中心城区严禁私搭灵棚治丧。岳阳市南边的长沙和北边的武汉没有此扰民现象,据了解,岳阳市下的平江县也没有此扰民现象。那么是什么原因,在岳阳市中心城区,丧事扰民的现象就一直整治不了呢? 从市民的投诉和媒体报道中,不难发现问题所在。 一是互相推诿。 在处理丧事扰民问题上,市民政局的态度是,“殡葬执法是一项综合执法,涉及的部门多,要求各部门通力合作,齐抓共管”,“
只要各部门履行职责,殡葬执法工作就能有效执行”。言下之意是埋怨一些部门不配合,“九头治水”大家都有管理职责。 而城管局则明确表示,“据依法行政的原则,殡葬管理主管部门是民政局,殡葬执法主体是民政局”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12项主要工作职责,其中没有涉及殡葬执法”,“取缔违反殡葬管理的非法行为不是由城管部门负责”。但他们可能忘记了2006年5月27日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中,规定了城管局有“制止在市中心城区搭棚治丧、随意抛撒冥币纸钱等影响市容和市民生活的不文明行为”职责。 在推来推去中,岳阳市的殡葬管理文件成为空文,丧事扰民现象长期得不到解决。 二是上下推卸。 按照岳阳楼区殡葬管理执法大队何大队长的做法,目前楼区的主要是将殡葬管理“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下沉到社区,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劝阻,第一时间报告”。如此一来,自己管不了,很轻松的将责任推给了社区。而社区往往以自己只有宣传、教育的职责,没有执法权,对丧事扰民现象在劝解不了的情况下,又只能求助执法部门。 在推来推去中,社区和执法部门对丧事扰民现象都毫无办法,只能摆出“文明执法”的样子,眼睁睁看着扰民的丧事在眼皮子底下进行。 三是措手无策。 由于相互推诿、上下推卸,岳阳市区丧事扰民现象在居民生活区得以蓬勃发展,灵棚越搭越大,功能越办越齐。这么多年来,尽管一些执法部门多次表态要制止违规殡葬行为的发生,给居民一个宜居的环境,但好像没有什么特别的方法,倒显得有些措手无策。一下以“民俗传统”为缘由搪塞,一下又以“文明执法”为借口敷衍,或将希望寄托到禁炮上,但还是治不了深更半夜唱夜歌、摆道场,始终找不到解决丧事扰民问题的症结所在。 岳阳城区的丧事扰民象毒瘤般影响着城市的发展,考验着岳阳城市管理者的智慧和能力。 岳阳城区要解决丧事扰民问题,民政和城管等部门已是力不从心,必须要提升一个高度,建立更高层面的领导机制来统一协调。 建议市政府召开一次高规格的殡葬管理会议,由市政府主管领导直接指挥,从扰民的源头入手,铲除毒瘤生长的环境,制定切实可行的问责追究办法,诸如不到合法的殡仪馆办丧事的,不发丧葬补贴;或对灵棚架主实施管理,违规者予以取缔、没收;或让市殡仪馆回归公益性质;或改善到殡仪馆的交通条件等等,并执行好岳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明确市殡葬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的通知》等殡葬管理文件,不要让文件形同虚设。 |
回复部门: | 市民政局 |
回复时间: | 2013-12-20 16:15:16 |
回复内容: |
岳阳市政府门户网站市长信箱市民来信《建议市政府召开专题会议整治丧事扰民问题》的信件已收悉,收到信件后,我局党组迅速召开了专题会议,对刘先生反映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我市的殡葬改革工作,特别是中心城区的殡葬管理工作由于一系列原因还存在着一些问题。目前违规操办丧事燃放鞭炮扰民行为已得到了很好的遏制,但对违规搭棚治丧的其他扰民行为(如播放哀乐、唱夜歌等)虽然进行了劝阻,办事处、社区也做了大量工作但扰民情况仍不同程度存在。信中所反映的内容基本属实。 一、 所做的工作 我局作为全市殡葬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在具体的殡葬管理工作中,主要是根据 “属地管理原则”落实殡葬管理工作,全力做好了日常执法巡查督查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置违规殡葬行为;市殡葬管理处几乎全天侯在中心城区开展巡查、督查和执法工作。做到了严密监控、闻炮必动、及时处理。利用清明节适时进行宣传,通过报纸、悬挂横幅、手机短信、殡葬网、微博进行宣传。配合限炮办及时做好殡葬禁炮工作。协调物价等部门加强殡葬服务单位的服务与价格监管。 二、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们做了大量工作,付出了艰辛的努力,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殡葬改革管理工作仍然任重道远,特别是中心城区违规搭棚治丧扰民现象还没有有效杜绝,主要原因是: 1.思想观念难转变。“入土为安,超度亡灵”的殡葬陋习已有几千年,彻底转变思想观念还需要一个过程。特别是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对有关殡葬管理的法规、制度不仅不理解,还带头违规办丧事,造成了很不好的影响。 2.宣传督导不到位。在宣传殡葬改革法规政策,引导人民群众更新丧葬观念上我们还有大量工作不到位;另一方面在督促殡仪服务单位搞好殡仪服务宣传不到位,人民群众对正规的殡仪服务单位的收费管理心存疑虑,严重制约了殡葬改革进程。 3.管理体制难理顺。一是对市殡仪馆的管理力不从心。殡仪服务应属社会福利事业,但我市殡仪馆是2003年招商引资于2005年建成营运的,属于民营企业。由于性质发生了变化,政府在引导群众改变殡葬习俗的问题上缺乏有效的手段。二是属地管理原则和部门联动机制未切实贯彻落实,城管、公安、国土、林业、工商等20多个部门。协调难度大,难以形成执法合力,我局承受的压力很大。另有的部门、单位及领导总认为殡葬管理是民政部门的事,与本部门、本单位无关,未纳入行政管理范畴;有的对违规殡葬行为视而不见,听之任之,整改不力,个别单位甚至十分反感,极不配合。 4.执法依据严重滞后。在处理违规搭棚治丧行为上,执法依据欠缺,执法手段单一,欠缺可依据的法律、法规,由于法规政策不完善、职能职责不对等、管理体制欠规范以及执法手段欠缺等原因我处工作一直难以推进,特别是中心城区殡葬执法工作效果欠佳。 三、目前所采取的措施及建议。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采取了一些有效措施,包括:加大殡葬专题宣传,开展殡葬改革宣传月活动,对低保户、困难户实施丧葬补贴并逐步达到普惠;加强与市限炮办的配合共同做好殡葬改革管理工作等。 为建立中心城区殡葬秩序管理的长效机制,建议: 1、尽快出台政策文件。我们代拟上报的《关于加强中心城区殡葬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岳阳市中心城区殡葬秩序集中整治行动方案》,建议尽快出台。 2、成立市中心城区殡葬联合执法机构。为保证执法及时有效,请求参照外地的成功经验,成立市殡葬管理联合执纪执法支队和区殡葬管理联合执法大队。 3、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为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在殡葬改革中的模范带头作用,请求市纪委、市监察局将党员领导干部违规治丧行为列入违反社会主义道德的行为予以惩处,以党风带动政风,以政风带动民风。 4、收回市殡仪馆经营权。采取政府出资和市殡葬管理处贷款的方式筹集资金,收购市殡仪馆,恢复市殡仪馆的公益福利性质。 四、我们的希望 殡葬改革与管理工作任重道远,是与传统陋习和封建思想作斗争的长期过程。我们真诚希望广大市民在我们以后的工作中继续提供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同时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共同倡导文明殡葬新风,积极参与殡葬改革工作进程。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