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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建议岳阳市有关部门组织集体婚礼 |
来信人: | 杨女士 |
来信时间: | 2015-07-20 14:08:44 |
内容: |
市长: 您好! 目前,国家倡导文明、节俭办事的新风尚,抵制大操大办、摆阔气、讲排场的不良风气。建议市有关政府部门每年节假日组织集体婚礼,为年轻人提供响应国家号召的机会,树立社会新风尚。 |
回复部门: | 市民政局 |
回复时间: | 2015-07-27 17:06:31 |
回复内容: |
关于《建议岳阳市有关部门组织集体婚礼》的 回 复 杨女士: 7月21日,我局收到您在市长信箱中关于“建议岳阳市有关部门组织集体婚礼”的来信。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关心,您的建议很好,符合社会文明新风尚的需要,我们将向有关部门反映,积极研究相应措施。 1、根据《婚姻法》、《婚姻登记条例》等法律法规,民政部门职责为负责婚姻登记,同时也可配合其他部门提倡婚姻新风尚。 2、我市集体婚礼也曾举办过多次,主要由市团委、市妇联等及社会组织牵头组织,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应。 3、希望你能够结合时代潮流,发动有实力的社会组织,就集体婚礼提出群众欢迎、喜闻乐见的更详细方案,并与相关部门联系。我们同时将鼓励提倡企业、社会组织等积极参与,倡导文明、节俭办婚事,树立社会新风尚。 特此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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