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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关于义务兵优待政策咨询 |
来信人: | 热爱生活。 |
来信时间: | 2016-11-19 14:18:13 |
内容: |
关于岳阳市居民应征国防服役相关问题。 1.同样是应征当兵为何各地补贴政策不一样?外市战友每年都能在地方政府领到5-10万不等的补贴金,是岳阳财政不如外市? 2.同年入伍怀化某农村战友入伍分配边疆地方政府立即补贴一万元,作为岳阳县居民驻守边疆为何没有一分钱的相关财政补贴?年节里也没有相关慰问家属活动。是岳阳的相关政策没有落实还是根本就没有类似政策? 3.为何岳阳人入伍与外省市入伍相比体现不出该有的军人优越感,感受不到组织的关怀? 同样的入伍服役保家卫国,差距为什么如此之大,希望相关部门能够给予重视。 |
回复部门: | 市民政局 |
回复时间: | 2016-12-08 10:37:39 |
回复内容: | 热爱生活: 您好! 依照《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义务兵服现役期间,其家庭由当地人民政府发给优待金或者给予其他优待,优待标准不低于当地平均生活水平。由于全国各地的经济发展不平衡,平均生活水平标准不同,各地应征当兵的补贴也就有差异。 依据湘发[2011]14号规定:湖南省从2012年起应征入伍的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照每户每年12000元至15000元发放,农村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照每户每年4500元至6000元发放,到西藏、新疆等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家庭由当地政府给予10000元左右的一次性奖励。我市的发放标准为:城镇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为一年14000元,农村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标准为一年5000元,到西藏、新疆等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家庭由当地政府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如果符合以上条件的义务兵没有领取到相应的优待金或奖励,可咨询当地县(市)区民政局。岳阳县亦从2012年起对到西藏、新疆等艰苦地区服役的义务兵家庭给予10000元的一次性奖励(“热爱生活”可咨询岳阳县民政局,电话:3052633)。由于我市各类优抚对象数量大,分布广,年节开展相关慰问家属活动一般采取刊发慰问信的形式进行普遍慰问;走访慰问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办)组织实施,采取分期分批,突出重点、困难对象进行慰问,有少数优抚对象没有被慰问的现象是存在的。 根据以上情况,今后,我们会加强督促指导和科学统筹,督导各县(市)区搞好政策宣传,加大慰问力度,尽力帮扶解难,让应征入伍的士兵安心服役。 感谢您对民政工作的支持和关心! 岳阳市民政局 2016年12月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