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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食堂规范化建设管理的通知》政策解读
编稿时间: 2025-07-18 16:29 来源: 市民政局
 

  一、出台背景

  一是政策有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养老机构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食品经营许可审查通则》等文件提出,养老机构内设食堂的,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执行原料控制、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并依法开展食堂食品安全自查。二是工作有部署。2025年,民政部《开展养老服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中明确,将“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饮食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做为专项整治重点。湖南省食安办每年食品安全工作重点安排和《湖南省2025年餐饮和网络食品安全整治行动方案》均提出,要加强集中用餐单位食品安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推动养老机构、医疗机构、机关单位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按规定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并认真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完善食堂承包经营准入、考核评价和退出机制,规范承包经营行为,推动实施“明厨亮灶”。三是现实有需要。虽然近年来全省养老机构基础设施得到较大改善,也未发生食品安全事故,但每年从市场监管部门对全省养老机构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查结果来看,2022年、2023年不合格样品分别为9.85%、6.68%,部分养老机构存在建设不规范、制度未落实、管理不到位的现象。出台《关于加强养老机构食堂规范化建设管理的通知》,有助于提高各地民政部门指导能力,加强养老机构规范化建设管理水平。

  二、出台过程

  省民政厅党组高度重视,厅领导多次调度。一是组建工作专班。明确文件框架,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责任。二是深入调查研究。多次到到机构调研食堂建设管理经验,三是广泛征求意见。征求了省卫健委、市州民政局和养老机构的意见,三是完成相关审查。省司法厅进行了合法性审查。

  三、主要内容

  《通知》共分有七条,第一条明确养老机构规范化食堂建设,并对应附件1明确了规范化食堂建设的基本要求,第二条明确了食材采购、保管、安全管理制度要求,第三条明确了食堂卫生管理制度,第四条明确了民政部门要求实的监管制度,并对公办、民办、互助养老服务设施和老年助餐点的的监管重点,第五条明确了培训和人员选拔要求和应掌握的相关知识,第六条明确各地要结合养老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开展问题排查整改,第七部门明确了民政部门、养老机构负责人及相关岗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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